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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委员会


主要职能

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,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,替职工说话,充分发挥“四项职能”作用,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,根据《工会法》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。

1.认真贯彻执行《工会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女职工权益保障法》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。

2.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教育。

3.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,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。

4.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,做到组织健全,任务明确。

5.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,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,参与调解劳动争议。

6.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同歧视、虐待、摧残、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。

7.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好工会财产。

8.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、演讲、参观、竞赛等文体活动,活跃职工生活。

9.在职工出现婚、育、病、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、慰问,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,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,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、捐助等问题,使职工      顺利渡过难关。

10.在春节、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,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。

11.及时掌握职工动态,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,搞好家庭团结工作。